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6:31    次浏览
近日,记者从市治违办获悉,自7月20日下发《长乐市关于加强“两违”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文件以来,发现部分干部对“两违”查处工作履职不力,我市对其进行了责任追究。据统计,截止10月20日,共问责处理48名干部、4个单位。其中镇干部2人,包片干部6人,村主干21人,国土所所长1人,村建站长1人,综合执法队长2人,包村工作队长1人,村土地管理员14人。问责具体情况廉政谈话9人(首占镇5人、江田镇4人)通报批评6人(鹤上镇4人、文岭镇1人、玉田镇1人)停职处理6人(鹤上镇4人、文岭镇2人)诫勉谈话18人(古槐镇2人、松下镇16人)诫勉谈话、停职2人(古槐镇)全镇通报批评4人(古槐镇)暂停职务3人(漳港街道2人、文岭镇1人)单位黄牌警告2宗(松下镇首祉村委会、垅下村委会)单位通报批评2宗(松下镇山前村委会、榕岭村委会)“问责处理对各乡镇(街道)治理‘两违’处理不力的行为,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。”市治违办相关负责人说,下一步,市治违办将继续督促好落实巡查,持续加大“两违”工作整治力度,促进“两违”治理工作的规范化、常态化和制度化。另悉,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,我市“两违”办治理按照“堵”“疏”“引”相结合的原则,根据《长乐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》,积极推进危旧房改建审批。据村建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,市民若拥有独栋原则不超过4层,联建不超过6层的旧房,且旧房改建后占地面积原则不超过原土地证占地面积30平方米,可带上原土地证、建设平面图、立面图、旧房照片以及建设位置地形图,拿到当地村建站去办理旧房改建审批手续。据统计,自7月1日以来,各乡镇(街道)共审批通过133宗危旧房改建。其中审批量排前三位分别为玉田镇35宗、古槐镇29宗以及罗联乡20宗。“危旧房改建审批行动的推进,既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,又满足了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建房需求,从源头入手,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,依法有序建房。”市治违办相关负责人说。记者 陈雪银新媒体编辑 木木